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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食药监局开展执法检查“饿了么”商家涉假证

※发布时间:2018-11-5 23:29:58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近日,安徽省暨合肥市、包河区食药监局等执法人员,来到合肥市屯溪小学大门口西边一家名为“味咖工坊”的小吃店开展执法检查。

  面对检查,该小吃店的负责人操先生只拿出了营业执照,并表明食品经营许可证一直未办下来。店员表示,该店支持“饿了么”、“百度外卖”等平台点餐送外卖。检查人员看到,店内的出餐口摆放着好几个订单,其中一张订单上的信息显示来自“饿了么”平台,客户来自附近一所高校的学生宿舍。另外,在置物柜内还有打包好的食物,外包装上的配送信息则显示此订餐来自“百度外卖”。

  没有《食品经营许可证》的商家也可以入驻网络订餐平台?食药监执法人员点开手机APP“饿了么”软件,找到了这家名为“味咖工坊”的店铺。店铺信息显示,这家小吃店既有包河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核发的《营业执照》,也有包河区食药监局核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其中,食品经营许可证上,清晰地印有经营者名称、身份证号码、代表人、经营场所等信息,甚至还有许可证编号以及日常监督管理人员和投诉举报电话等信息。

  对此,操先生说,当初联系“饿了么”平台工作人员时,对方曾要求他提供《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不过,当操先生表示《食品经营许可证》还没有办下来时,对方称这并不影响小吃店上线外卖。

  那么“饿了么”平台上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是从哪里来的呢?随后,执法人员来到拉扎斯网络科技(上海)有限公司合肥公司,也就是“饿了么”在合肥的分公司。2个小时中,执法人员只看到了前台的一位工作人员和两位招聘新员工的技术人员,并没有见到该公司的负责人。至于“饿了么”驻合肥分公司为什么会出现这样的审查漏洞,工作人员并没有给出解释。

  按照,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发现入网食品经营者有违反行为的,应当及时并立即报告所在地相关监管部门,发现严重违法行为的,应当立即停止网络交易平台服务。

  针对网络订餐的种种乱象,安徽省食恐怖分子处决美女药监局近期开展了“网剑1号”行动,监测排查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自设网站和网络第三方平台,一批无证餐饮单位,并将在春节前向社会公布检查结果,发布消费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