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 > 国际物流> 文章内容

2017年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港航子项财政资助资金情况的公示

※发布时间:2018-9-17 0:42:19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市财和市交委联合制定的《深圳市现代物流业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深财规〔2013〕12号),经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初审、市财员会复核,拟对下列企业给予财政资助:

  一、在深圳港挂靠集装箱国际班轮航线的国际班司,财政资助800万元(考核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二、在深圳港从事海铁联运班列运输的运营公司,财政资助1500万元(考核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资助标准:省内200元/标箱、省外300元/标箱)

  四、在深圳港从事重箱进出口的深圳市国际货运代理公司,财政资助1200万元(考核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五、在深圳港注册的从事集装箱运输的水运输企业,财政资助59.64万元(考核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资助标准:100元/总吨)

  六、在深圳港从事内贸集装箱业务的码头公司和船公司财政资助646.507万元(考核时段: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1.招商港务(深圳)有限公司,资助金额199.9631万元(考核年度装卸量:399926.25标箱);

  2.深圳大铲湾现代港口发展有限公司,资助金额141.2214万元(考核年度装卸量:282442.75标箱);

  3.盐田国际集装箱码头有限公司,资助金额150.3225万元(考核年度装卸量:300645标箱)。

  (二)从事内贸集装箱业务的船公司(排名第1~2位,邻家小妹让我欲罢不能资助金额40万元;排名第3~5位,资助金额25万元)。

  现对上述企业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18年1月24日上午9 时至2月2日下午6时止。若对上述企业取得一次性财政资助有,请以电话(或书面)向深圳市交通运输委员会反映,电话反映时要自报真实姓名,以书面形式反映情况的要签署真实姓名。否则,一律不予受理。

  文章由325棋牌提供发布

相关阅读
  • 没有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