牧原股份: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发布时间:2017-6-20 12:48:21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全体股东: 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其配套的和其他内部控 制监管要求,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制度和评价办法,在内部控制日常监督 和专项监督的基础上,我们对公司 2016 年 12 月 31 日(内部控制评价报 告基准日)的内部控制有效性进行了评价。 一、重要声明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的,建立健全和有效实施内部控制, 评价其有效性,并如实披露内部控制评价报告是公司董事会的责任。监 事会对董事会建立和实施内部控制进行监督。经理层负责组织领导公司 内部控制的日常运行。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 员本报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 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法律责任。 公司内部控制的目标是合理经营管理合规、资产安全、财 务报告及相关信息真实完整,提高经营效率和效果,促进实现发展战略。 由于内部控制存在的固有局限性,故仅能为实现上述目标提供合理。 此外,由于情况的变化可能导致内部控制变得不恰当,或对控制政策和 程序遵循的程度降低,根据内部控制评价结果推测未来内部控制的有效 性具有一定的风险。 二、内部控制评价结论 根据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的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 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报告基准日,不存在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董事会认为,公司已 按照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和相关的要求在所有重大方面保持了有 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根据公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认定情况,于内部控制评价 报告基准日,公司未发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 自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基准日至内部控制评价报出日之间未发生 影响内部控制有效性评价结论的因素。 三、内部控制评价工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进一步按照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企业内部控制基 本规范》及《上市公司内部控制》等相关,对公司的内部控制 体系进行持续改进、优化,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外部及内部管理要求。 (一) 内部控制评价范围 公司按照风险导向原则确定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业务和事项 以及高风险领域。纳入本次内控评价范围的主要单位包括公司合并报表 范围内的所有子公司及公司各部门。纳入评价范围的主要业务和事项, 包括组织架构风险、发展战略风险、人力资源风险、社会责任风险、资 金活动和资产管理风险、采购业务风险、销售管理风险、合同管理风险、 重大投资风险等。具体业务和事项如下: 1、 组织架构 按照《证券法》、《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公司建立了 规范的治理机构和议事规则,在决策、执行、监督等方面划分了明确的 职责权限,形成了科学有效的职责分工和制衡机制,在内部控制方面也 2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建立了清晰的组织架构和职责分工。公司的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 分别作为公司的机构、执行机构、监督机构,按互、相互 制衡、权责明确的原则行使职权。 针对公司的业务发展及内部管理需求,公司对各机构的分工进行了 科学合理的分解,设置了研发中心、审计部、发展建设部、饲料部、生 产部、销售部、品控部、后勤保障部、财务部、融资部、人力资源部、 社会责任部、政务部、法务部、证券部等部门。 公司现拥有 39 个全资子公司和 1 个参股公司(河南龙大牧原肉食品 有限公司)。其中,2016 年新设立的全资子公司有:大荔牧原农牧有限公 司、万荣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新绛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淅川牧原农牧有 限公司、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奈曼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敖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翁牛特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馆陶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农安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开鲁牧原 农牧有限公司、江苏铜山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湖北老河口牧原农牧有限 公司、辽宁铁岭牧原农牧有限公司、辽宁建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黑龙 江龙江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兰西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安徽颍上牧 原农牧有限公司、白水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海兴牧原农牧有限公司、新 河牧原农牧有限公司、垦利牧原农牧有限公司、灌南牧原农牧有限公司 。 各职能部门及下属子公司能够按照公司制订的管理制度规范运作, 形成了与公司实际情况相适应的、有效的经营管理模式,组织机构分工 明确、职责清晰。 2、 发展战略 3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公司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战略研究和制定。下设的战略委员会,对公 司长期发展、融资方案和资金运作进行研究并提出。总经理负责战 略目标的具体落实、具体计划的执行、与评价管理。 历经 24 年的发展和积累,公司逐渐探索出一条“全自养、大规模、 一体化”的经营管理模式,在食品安全控制、产品质量控制、疫病防治、 规模化经营、生产成本控制上具有显著的特色和优势。公司的战略目标 是专注生猪的规模化养殖,实现从饲料生产、生猪育种、种猪扩繁、商 品猪饲养等多个环节于一体的完整生猪产业链,成为国内生猪规模化养 殖龙头企业,提供优质安全的产品。 3、 人力资源 随着公司业务规模的扩大,公司着力在系统引进、人才培养、人才 激励等方面加大投入,初步实现招聘管理系统、HR 信息系统、薪酬管理 系统上线,使人力资源管理迈入系统化、规范化进程。同时,通过训练营 培训、精英人才培养,提高人员胜任能力;通过绩效管理设计、股 权激励等措施,激发员工的工作热情。确保公司经营目标和员工个人发 展的实现,为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奠定基础。 4、 社会责任 2016 年,公司继续秉承“创造价值,服务社会,内方外正,推进社 会进步”的核心价值观,从实施产业带动到精准扶贫,从依法规范经营 到助力教育,多方面积极履行对国家和社会发展所应承担的责任。 公司视品质为生命,加大食品安全控制体系建设,以高度的社会责 任感铸就产品安全品质,消费者的权益。公司通过生猪自繁自养, 4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饲料自主生产,形成了食品安全封闭式管理模式。同时,建立了食品安 全保障体系和可追溯体系,实现了从场址选择、原料采购、饲料加工、 生猪饲养及病死猪的无害化处理等环节的全程。食品安全管理达到 可知可控可追溯,充分食品安全。 公司在粪污处理上, “减量化生产、无害化处理、资源化利用” 的原则,以综合利用为出发点,不断提高资源利用率,构建“养殖-沼肥 -种植-生态农业”为一体的循环经济模式,形成养猪生产、、 资源再利用的良性循环,实现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统一, 最终实现“生态化循环”,做到可持续发展。 5、 企业文化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具有很强的吸引力、约束力、凝聚力。公司重视对人才的培养,提供充 分的学习、培训和晋升机会,帮助员工成长和实现价值。一方面通 过组织大型企业文化培训、刊印《牧原人》报刊、搭建学习平台等方式, 公司先进文化和事迹,激发员工积极参与并不断、认知、践行、 牧原文化,提升员工思想境界和格局。另一方面定期举办春季运动 会、工程、大典、国庆晚会等文化活动,丰富员工的业余生活, 营造良好的企业氛围,提升员工的幸福指数。 6、 资金活动和资产管理 公司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财务收支审批报告制度》、《内 部资金借支制度》及《募集资金管理制度》等专门的资金核算和管理制 度,形成了严格的资金审批授权程序,规范了资金运营活动,有效防范 5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资金活动风险,提高资金效益。同时公司制定了《固定资产管理办法》、 《OA 固定资产申购、验收、处置流程》、《仓储科物资管理制度》、《物 资入库流程及制度》及《仓库盘点管理制度》等制度,资产的安全 完整,提高资产利用效能。 7、 采购业务 我公司采购部分为采购一部、二部和三部 3 个下属部门,采购一部 主要负责小麦、玉米、碎米等大原粮物资的购买、结算;采购二部主 要负责豆粕、麸皮、次粉等辅料以及兽药疫苗的购买、结算;采购三部 主要负责五金、器材、日杂等类物资的购买、结算。 为规范采购与付款行为,采购部制订了严格的采购计划申请审批制 度、货物验收入库制度、付款计划、请购和付款审批制度及相应的流程。 同时建立内部巡查机制,重点督查供应商管理、价格管理、质量管理及 合同与结算管理环节,规范采购管理。 为优化采购管理,采购部新引入了电子采购平台系统,实现从物资 申购、仓库平衡、采购员采购、收货、入库到 NC 财务供应链的全流程信 息传递,有效缩短了采购周期,提高了采购效率,创建了与公司发展态 势相适应的物资采购模式。 8、 销售业务 销售是企业实现效益的核心环节,销售回款带来的现金流是企业持 续经营的生命线。为确保销售的实现及货款的及时回收,公司根据销售 与收款业务特性,进一步梳理销售部、生产部及财务部相关流程,设置 相应的内部控制制度,明确各部门的职责分配,加强对销售与收款业务 6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的管理。并通过一系列制度的制定和执行,规范销售与收款行为,防范 销售与收款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如:《商品猪销售部销售管理办法》、 《商品猪销售部协同管理制度》、《现场销售过程规范管理办法》、《分 场出纳管理制度》等。 随着公司快速发展,生猪出栏量持续倍增,为生猪销售各链条 系统性、高效性运作,销售部引入了竞价平台销售模式。通过信息化完 成“生产报计划-品控确认计划-出栏报表管理-报单管理-销售策略-订单 管理-销售计划”全流程管理,提高效率的同时,实现销售产品可知可控 可追溯。 9、 合同管理 为加强公司合同管理,保障合同交易安全,防止合同纠纷,公 司权益,公司建立了合同管理系统,完成从合同签订、执行、付款 等环节的信息追踪,并制订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合同管理办法》, 对合同签订的工作程序、授权审批、签订、履行、变更和解除、考核 惩及日常管理进行了明确,有效降低合同管理风险。 10、重大投资管理 公司建立投融资决策制度,修订了《对外投资及其他重大财务决策 管理办法》《融资部管理制度》,对投融资事务进行有效控制,使公司 投融资管理遵循、审慎、安全、有效的原则,注重控制投资风险, 保障投资收益。 11、关联交易 关联交易遵循诚实信用、平等、自愿、公平、公开、公允原则,确 7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保关联交易不损害公司和其他股东的利益。公司按照有关法律、行 规、部门规章以及《上市规则》等有关,明确划分了公司股东大会、 董事会对关联交易事项的审批权限,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和回 避表决。审议关联交易时,做到详细了解对方的诚信纪录、资信状况、 履约能力等情况;审慎选择交易方,防止被控股股东及其关联方占用、 转移公司资金、资产等侵占公司利益的问题;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交易 签订书面协议,明确交易双方的义务及法律责任。 12、财务报告 公司依据《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制定了《财 务管理制度》,建立了完善的公司会计制度、财务制度、会计工作操作 流程和会计岗位工作手册,并下发公司及各子公司统一执行。公司借助 NC 系统资金管理、存货、固定资产、成本等模块,对相关经营活动和经 济业务进行系统化核算,提升了财务管理水平和会计信息质量。公司财 务报告的编制方法、程序、内容及对外提供的审批程序均严格遵循国家 相关法规的要求,确保财务报告对外披露的线、全面预算 公司进一步完善了全面预算管理体系,由财务部牵头设计预算编制 分析系统,完成初步建设并试运行。借助信息系统初步实现了业务预算 和部门费用预算的编制、统计及分析。公司董事会对预算进行统一指导、 监督、审批及考核。 14、内部监督 公司建立了《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及《审计部工 8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作流程》,明确了审计部门的职责和权限、工作内容、方法和程序。 通过内部审计工作的有效开展,持续监督检查公司各项经营活动内部控 制制度的执行情况,不断提出改进意见和,有效防范了内部控制的 风险,保障了公司经营管理活动的正常进行。 15、内外部信息传递 公司为加强信息披露事务管理,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 市公司治理准则》、《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深圳证券交易 所股票上市规则》、《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及等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要求,公司修订了《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制度》、《重大信息 内部报告制度》、《年报信息披露重大差错责任追究制度》及《投资者 关系管理制度》等,通过建立完善的内部报告制度,明确内部信息传递 的内容、保密要求及传递范围、形式和权限。 16、子公司管理 公司建立了子公司管理制度,要求子公司的发展规划和投资方向服从 和服务于公司总体战略规划。各全资子公司建立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和审 议程序,及时向公司分管负责人报告重大业务事项、重大财务事项以及 其他可能对公司股票及其衍生品种交易价格产生重大影响的信息,并严 格按照授权将重大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或股东大会审议。 上述纳入评价范围的单位、业务和事项以及高风险领域涵盖了公司经 营管理的主要方面,不存在重大遗漏。 (二) 内部控制评价工作依据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公司依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上市公司内部控制》 9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并结合公司内部控制基本规范的开展内部控制评价工作。 公司董事会根据企业内部控制规范体系对重大缺陷、重要缺陷和一 般缺陷的认定要求,结合公司规模、行业特征、风险偏好和风险承受度 等因素,区分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和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研究确定了适 用于本公司的内部控制缺陷具体认定标准,并与以前年度保持一致。内 部控制缺陷评价方法采取定量、定性和二者相结合的评价方法。公司确 定的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如下: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财务报告重大缺陷的迹象包括: A、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舞弊行为; B、控制无效; C、注册会计师发现的却未被公司内部控制识别的当期财务报告中的 重大错报; D、其他影响报表使用者正确判断的缺陷。 财务报告重要缺陷的迹象包括: A、未依照会计准则选择和应用会计政策; B、对于非常规或特殊交易的账务处理没有建立相应的控制机制或没 有实施相应的补偿性控制; C、未建立反舞弊程序和控制措施。 财务报告一般缺陷是指除上述重大缺陷、重要缺陷之外的其他内部控 制缺陷。 10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定量标准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标准 (1)定性标准 出现以下情形的,认定为重大缺陷,其他情形按影响程度分别确定为 重要缺陷或一般缺陷。 A、违反法律、法规较严重; B、除政策性亏损原因外,企业连年亏损,持续经营受到挑战; C、重要业务缺乏制度控制或制度系统性失效; D、重大决策程序不科学; E、企业管理人员纷纷离开或关键岗位人员流失严重; F、内控评价结果特别是重大或重要缺陷未得到整改。 (2)定量标准 (三) 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1、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公司不存在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11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2016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 2、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认定及整改情况 根据上述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的认定标准,报告期内未发现公 司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 四、 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公司无其他内部控制相关重大事项说明。 董事长: 牧原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二○一七年四月二十五日 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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