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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湖市2018年度物流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公示

※发布时间:2019-12-24 5:42:35   ※发布作者:habao   ※出自何处: 

  根据《关于深入开展物流企业综合绩效评价推进要素资源差别化配置的实施意见》(平政办发〔2019〕76号),我市开展了2018年度物流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即根据全市(不含港区)占地3亩以上的物流企业的单位资源产出效益、产业关联度和综合管理情况,评定A、B、C、D四个等级。经我市物流企业综合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平湖市2018年度物流企业综合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公示(详见附表)。公示起止时间为2019年10月30日至11月6日共7个工作日。我的换夫经历

  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评价结果持有,请在公示时间内向各镇(街道)或市评价办反馈,联系电话如下:

  2.根据实施意见的否决条件,对占地超过15亩(含)的规下物流企业(平湖金仓物流有限公司、嘉兴嘉瑞仓储有限公司、中国石化集团石油商业储备有限公司白沙湾分公司),直接列为D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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